公司签三方协议是什么
一、公司签三方协议是什么
签订三方协议一般是企业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的行为。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并办理印章制作之后,法人应当按规定填写三方协议,并携带三方协议与相关资料或将资料交予委托人至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现场提交,待银行处理后企业可以携带三方协议及其余资料至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工作。
三方协议的目的在于将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以及银行三方建立联系,用于企业缴纳相关税费、社会保险费等业务,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效力。
此外,签订三方协议也指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分公司签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的合同有效;如果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属于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
如果经过总公司的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总公司没有进行追认的,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分公司签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的合同有效;如果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属于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
如果经过总公司的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总公司没有进行追认的,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对于公司签三方协议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