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种补偿金。其计算方法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在岗位上服务的年限: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年限越长,解除补偿金的数额越高。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包括以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计算是依据以上几个要素综合考虑而得出的。
二、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指什么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计算基数问题
在计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基数(即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
(1)对劳动者非正常出勤月份的工资一般予以剔除。正常出勤月份是指当月正常工作时间满勤,且对劳动者非正常出勤一般不区分原因。
(2)对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等,应包含在内计算,如果查明该笔款项确实属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期间发生的(而非仅凭支付日期认定),应当按发生周期进行折算。
四、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知,并非在任何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必须要是有法定的情形,那么才能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额如何计算?上文已经就该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