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说走就走工资要怎么结算
一、辞职说走就走工资要怎么结算
辞职说走就走工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劳动者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
2、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然后需要结清工资报酬。
离开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固定发工资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的结算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要是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期就想要离职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只有到下个月固定发工资的时间才能领取。
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造成员工损失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劳动法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没到辞职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离职工资怎么结算发放
离职工资一般是按月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天数得到日工资,再按日工资乘以实际出勤天数,来进行计算。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结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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