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了是否会扣工资
一、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了是否会扣工资
没有提前30天申请离职,如果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依法结清工资,如果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对赔偿有异议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辞职未满30天离职扣工资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否合法
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未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不合法,用人单位只能不支付旷工期间的工资;而且即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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