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一、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兼职是需要签合同的,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对于兼职有特别的规定,规定到: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兼职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说不用签订书面的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就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试用期是否需要签订试用合同
试用期不需要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只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即可。
但是对于试用期的约定要注意不要超过下列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合同签字是否可以代签
经当事人充分授权后,合同是可以代签的,经被授权人代签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当事人间亲自签订的合同相同。
如果未经当事人授权签订合同,当事人事后可以进行追认,被追认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相反的,如果当事人不予承认,那么合同无效,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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