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到期公司不让走怎样办
一、辞职到期公司不让走怎样办
辞职到期公司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收集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证据,并留好自己提前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材料,然后自行离职即可,如果单位因此不给发工资或者有其他侵权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带着上述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单位辞职的,并不需要经过单位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后公司压提成不发怎样办
辞职后公司压提成不发,协商索要不成,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口头辞职30天不给走怎样办
口头辞职30天不给走的,劳动者可以补一份书面辞职报告,然后三十天后自行离职即可,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如果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因此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赔偿金、未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二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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