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用滞销品抵扣工资不合法。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而不能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所以显然以滞销商品抵扣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公司这么做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工资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条是否合法
单位不给工资条是不合法的。
理由如下:
1、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
2、工资条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3、此外工资条应包括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反映出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三、公司规定自离没有工资是否合法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工作多久就有多久的工资,不给工资的不合法的。
员工提出解除合同,与公司不能达成一致的,须提前30天书面向公司提出,否则,你就违法,应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果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并且30天后离开,公司不结算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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