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的结果包括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非工伤和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作出认定等,并有严格的时限规定。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重要前提。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
一是应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后进行;
二是必须存在残疾,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残疾;
三是必须对工作、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享受工伤保险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也需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只有因工作的原因,工作的范围,工作的时间受到的伤才能认定,但如果发生疾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是可以视同为工伤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