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生劳动纠纷的原因包括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等。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
(1)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
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
(2)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
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一种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均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产生劳动纠纷的重要因素。
2、因执行国有的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保险主要是指工伤、生育、待业、养老、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的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由于上述规定较为繁杂,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不仅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单位若是没有及时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可能会引发劳动合同纠纷,此纠纷发生之后,劳动者若是没有办法收集相关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是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纠纷的。律师接受委托后通常会收取律师费,至于律师费的收取时间,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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