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经济补偿一般是针对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而让劳动者的权益受损才会支付的,一般情况是会按一倍的经济补偿来进行支付,如果存在严重的情形那么是可以按二倍的经济补偿来进行支付,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形就会做不同的处理,这都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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