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认定是如何的?
工伤保险的认定通常是由受到工伤的人员到有工伤鉴定资格的机构去进行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如果发生了工伤,但是双方最终选择私了,那么下面也需要写一个赔偿协议书,以免后面发生纠纷,在赔偿协议书中,主要就是写清楚具体工伤是怎么发生的,以及工伤是否做出了鉴定,鉴定的等级是多少。单位是否已经进行了工伤的赔偿,赔偿的费用具体为多少,后续是否还会追究对方的相关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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