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不称职能降薪吗
一、在职员工不称职能降薪吗
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就可以对其进行调岗,并能根据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适当降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降薪违反劳动法吗
调岗降薪如果是单位私自进行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的,则是违法《劳动法》的,因为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经过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位单方面变更是违法的。
尽管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等自行自主管理公司内部事宜,但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公司如需要进行调岗降薪,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除非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或经培训后依然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进行调岗降薪,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般来说,公司降薪辞职的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公司采取降薪的方式来恶意逼迫员工辞职的,那么员工在辞职时,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公司强制调岗,要有员工不同意的就以其旷工自动离职处理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被辞的员工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企业拒不支付的,员工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要是公司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而员工不接受而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例如,企业经考核后,发现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遂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处理,而员工不接受辞职的,此时企业可以不进行经济补偿。
三、不服从调岗可以吗
工作岗位调整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情况,通常而言,企业的调岗调薪行为能够被法律上所认可,需要满足合理的条件。这种合理性既体现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或约定上,也体现为赋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一种自主管理行为。
但企业的自主管理权不能以侵犯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基础,所以调岗在法律上受到严格的约束。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调岗:
1、员工不胜任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3、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明确、具体并合乎情理地规定或约定了调岗事项;
4、协商一致。
此外,企业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岗位。否则,就构成了企业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基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协商一致的基本法理,有权予以拒绝。
对员工来说,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并不是没有底线的。如果用人单位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合法合理的范围时,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
在职员工不称职能降薪吗?答案是肯定的,当然单位要降薪,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降薪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若你在这方面有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