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集体合同争议?
一、怎样处理集体合同争议
当集体合同发生利害冲突时,可以通过协商、政府协调等方法可以解决,当然,也可以和当事人提起诉讼,可由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1、协商解决集体合同纠纷。协商解决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工会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体谅,按照法律法规解决双方纠纷。
2、协调解决集体合同纠纷。协调解决集体合同纠纷是指在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解,使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解决纠纷。
3、集体合同争议的仲裁。集体合同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对集体合同纠纷的仲裁。它既不同于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也不同于法院的审判,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措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部门有哪些
1、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应先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经调解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要履行。
3、劳动争议的调解不是必要的程序,但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必须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法院才会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包括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期限内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超出仲裁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究竟怎样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调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若是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只有1年,一定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申请。在劳动争议方面,如有更多法律问题,可点击页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