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不合理找谁解决?
一、辞退补偿不合理找谁解决?
1、辞退补偿不合理可以找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仲裁时效是一年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劳动仲裁的证据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等。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
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
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
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
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
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
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一般为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调解或裁决等。
1、案件受理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职员在离职的时候,若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直接向单位提出补偿请求,若是单位不予补偿,或者是补偿不合理,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如果对辞退补偿不合理找谁解决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