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退休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退休规定如下: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从事放射工作满10年的,可以退休;
2、放射工作人员因职业放射操作致残者,其退休后工资和医疗卫生津贴照发;
3、因患放射疾病治疗无效死亡者,按因公牺牲处理。
一、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给退休办理的方法如下:
1、办理退休属于劳动部门的养老保险机构办理,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事先报社保机构审批,如果单位不报,社保机构是不会管的,他们也希望退休推迟,这样能少支付养老金;
2、所以关键在于单位,你可以在年龄到达之日停止上班,这样单位要么支付你工资,要么给你办理退休申报,并按规定发放养老金;
3、如果单位既不支付工资,又不办理退休手续,你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样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就会受理了。
二、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退休证明原件;
2、退休人员的退休申请表;
3、退休人员的社保卡;
4、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快到达之前,向单位申请退休,由单位处理退休手续即可。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退休,按月向退休人员发放退休工资及养老金。
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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