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补偿职工安置费应该都付给员工吗?
一、政府拆迁补偿职工安置费应该都付给员工吗?
1、政府拆迁补偿职工安置费不一定都会付给员工,具体是否需要全部支付,需要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征地补偿安置费应给个人
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向被征地土地上的个人支付的因土地征用而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一种补助性费用,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个社会保障。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2款之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据以支付或者安置。
具体包括:
(1)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需要安置的村民,则征地单位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对需要安置的村民进行安置。
(2)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比如有的地方征地时成立了具体负责安置的公司,则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支付给此类安置公司,由安置公司对安置补助费统一进行支配和安置。
(3)如果需要安置的村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安置的村民.,或者征得被安置村民的同意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房屋被拆迁有安置费吗?
1、房屋被拆迁不一定有安置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一般说来,拆迁安置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搬迁补助费;
(2)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3、拆迁安置费标准的计算方法: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企业若是被拆迁,那么在企业就职的员工若是选择维持劳动关系,那么一般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拆迁安置费。如果选择从企业离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相关单位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就需要支付安置费、搬迁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等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