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的不合理怎么办?
一、工资发的不合理怎么办?
1、工资发的不合理,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
协商无果的,工资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者劳动局进行投诉办理,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工资不合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仲裁解决。
2、单位支付的工资若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那么就是不合理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二、单位不支付工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1、单位不支付工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2)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职员在签署合同之前,最好是先阅读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职员入职之后,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员支付工资,若是职员发现单位下发的工资不合理,首先可以询问不合理的原因,若是单位给出的理由不合理,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约定下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