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有用吗?
一、离职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有用吗?
1、离职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有用。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另外,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员工离职公司不发工资,职员维权过程之中的注意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二、离职工资怎么发放?
1、离职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2、单位若是需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单位需要一次性支付。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职员若是从单位离职,那么职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是不少职员在离职时会被告知,工资在下个月工资发放日支付。对于此种情形,若是职员在特定的日期并没有收到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