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现金发放的过节费报个税吗?
一、员工现金发放的过节费报个税吗?
员工现金发放的过节费报个税,企业给员工发的过节费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是发现金,达到征收起点后,应该进行税前扣除,这个工作由企业完成。过节费也属于员工的工资总额中,按照规定的个税的税率计算。
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哪些情况下不用缴纳个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们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作出的法律规定比较多。通常情况下只要达到了纳税的金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有些人员比较好奇,过年过节发放的现金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是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