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一、国家对于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因此,在春节七天放假期间加班的需要支付的工资:
2月4日(除夕)是国家调休放假,加班需要支付2倍工资;
2月5日(初一)到2月7日(初三)是国家春节法定假日,加班需要支付3倍工资;
2月8日(初四)到2月10日(初六)是国家调休放假,加班需要支付2倍工资。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不可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2、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计算基数不明显低于劳动者正常出勤工资的70%,不得低于上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春节加班后补休,加班工资还要发吗?
一些用人单位既想让劳动者在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又想省下加班工资,就以“节后补休”为借口拒绝支付员工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而休息日加班后安排劳动者补休可以不必支付加班工资。因此,春节期间,2月5日-7日这三天加班必须支付3倍工资,而2月4日,2月8日-10日这四天加班,可以进行补休,不补休才须发放2倍工资。
根据这一规定,上面例子中,如果小王春节期间加了5天班后又补休了2天,那加班工资只需支付法定节假日三天1241.38元即可,2月4日、2月8日这2天的加班工资就不用支付了。
三、春节加班老板不给三薪怎么办?
春节加班老板不按国家规定发放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须知: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二)投诉(举报)应提供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全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投诉人(举报)姓名及联系电话、基本诉求等要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受理。
(三)投诉(举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投诉(举报)人应尊重工作人员,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的解释。避免可能导致对投诉(举报)无法调查处理的问题发生。
加班就应该有加班费,这是合理的,但是在现在的一些私人企业里面,加班其实并没有加班费,这也是现实生活和理论层面矛盾的地方,所以在实践中还是要加强对单位的监管,维护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