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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周日加班双倍工资是啥意思?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5-21 阅读: 730次

一、员工周日加班双倍工资是啥意思?

劳动者在周六日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二、没给加班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加班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综上所述,员工在周末加班干活,可以拿到对应的加班工资,根据相关规定,周末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是平时工资的双倍,公司应当根据实发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能少发。如公司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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