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一、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15天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本案中,苏某在甲公司每周一、三、五上午各工作四小时,每周十二小时,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由于苏某与甲公司并未对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作出约定,因此甲公司可以以不超过十五日为一个支付周期,但是不得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 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 浮动系数)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二、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计算公式: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 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
例:某钟点工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60小时,计算其当月实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天最多工作四小时。支付周期内工作小时最多为60小时)
根据公式,则为:当月实得工资 = 6×60 = 360(元)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用工的形式并不仅仅只有全日制用工的这样一种方式,还包括非全日制用工这样的方式的话,它是比较灵活的,对于劳动者来说时间方面比较宽裕,而对于用人单位这方面的话,支付报酬应当以15天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