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老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
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二、试用期辞职应注意哪些事项
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所以,辞职申请只需说明自己从什么时间开始辞职就行了,最后本人签字,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最好自己留个复印件。无需理由,无需什么格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离职要求,但此时需要在三天后才能走人,换言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
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内老师也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提前通知学校,否则可以导致学校的教学工作出现问题,对于因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损失的,学校可以向老师要求合法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