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起诉需要的材料又哪些?
一、劳动仲裁起诉需要的材料又哪些?
请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和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通常是20元。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证据资料
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并且,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仲裁后起诉需要的材料
首先,注意起诉期间。起诉期间是15天,从当事人签收仲裁裁决书时起算,即从签收日后第二天开始,起算15天。仲裁裁决书后附的裁决时间并不一定是起算时间。
第二,注意有权管辖此诉的法院。一般而言,有权管辖的法院即是与仲裁委员会同一区县的人民法院。例如,由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劳动案件,一般由朝阳区人民法院来管辖。
第三,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在起诉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首先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尤其是住址和电话联系方式需要准确提供,方便之后法律文书的通知和送达;单位起诉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都加盖公章);个人起诉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复印件。
其次,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申请法院判决的事项)。
第三,写明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即是为主张诉讼请求的一些事实材料表述。
最后,落款。签名或者盖章。
注意:起诉状的份数要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而定。
2、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一式3份(对方当事人只有一人时):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对方当事人一份。
3、裁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法院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查看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劳动争议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之后如果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认为仲裁结果不对,有异议的话,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法院可以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结果再次对案件进行重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