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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工是劳动合同里的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7-11 阅读: 587次

一、无偿帮工是劳动合同里的吗

是合同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导致其他人受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的,如果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其帮工的,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再者,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受到损害的人可以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无偿帮工导致他人受伤,谁来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只对帮工人致第三人损害、被第三人致害以及帮工人自身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对帮工人致害被帮工人是否担责没有作出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看出,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帮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帮工人损害,完全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故根据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帮工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本案中,廖某在卸砖的过程中负有保证他人安全的注意义务,其致陈某头部受伤存有重大过失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自身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就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自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自身损害的,被帮工人要担责,而当帮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帮工人损害的,帮工人却可以不用承担责任,这有违公平原则。当然,基于帮工行为的无偿性,被帮工人属于纯获利益一方,法律不必苛求帮工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在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符合公平原则。

3、廖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符合风险自负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风险自负原则在帮工法律关系中表现为:被帮工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帮工人的行为可能导致损失的发生,但基于对某种利益的追求或对风险存有侥幸,而自愿承担帮工人所带来的损害。善良风俗原则提倡助人为乐的社会风气,对于助人的行为,法律应给予支持和保护,在无偿的帮工与被帮工关系中,被帮工人作为受益人,只要帮工人是在不具有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形下致被帮工人受伤,就应当免除其部分赔偿责任。

帮工对于自己和他人来说都是一种好事,自己无偿帮助别人可以增进了双方的感友谊。但是让人担心的就是好心办坏事,最后还要得罪别人。所以大家在做好事之前,一定要根据自身的能力进行决定,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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