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现在所在的单位不正规:理由如下:A)签合同时只让签了个名字,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不知道。且自己本人没有一份。B)经理随便就可以罚员工的钱,比如:迟到一次随口就是一百。C)现在我朋友想辞职但又怕公司扣发工资,现在我朋友借了公司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的产品,我们打算如果公司不扣发工资我们就把那个产品还上,如果不发我们就不还,这样做合法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合适?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你朋友的在单位不将合同文本交给你朋友一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不让员工看合同内容也是非常错误的。你朋友可以要求单位给其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对方不给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扣发工资时,你们也可以扣还单位的产品,但要确保该产品不会对公司造成扩大的损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