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规定环保考核不合格单位领导将扣发年终奖
商报讯(记者谢祯通讯员方丽君陈季玉)近日,集美区出台新规,将于2010年开始建立集美区基层环保责任制,并对各镇街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环保考核不合格单位领导会被扣发年终奖,这在厦门市六个区中属首创。
根据新规,集美区环保工作考核对象为各镇街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环保组织管理、环境宣传教育、污染信访处理、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档案材料等6个方面。集美区将对环保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年度环委会工作会议上说明原因,扣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年终绩效奖金2000元,扣发直接责任人年终绩效奖金2000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