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利待遇政策问答
1.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发放时间和发放标准?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每年6月至9月,应按月或一次性发放防暑降温费,其月标准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以2010年为例,防暑降温费每月标准为2793元×3%=83.8元.
2.防暑降温费能以实物形式代替吗?
不能。根据我市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清凉饮料或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形式代替。
3.哪些职工享受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可以享受冬季取暖补贴,由用人单位在每年采暖季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给职工居住的宿舍有集中供热设施,可以不发取暖补贴。从2008年起,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4.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的发放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从2000年起,凡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每个采暖季每人增发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2007年,我市对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发放范围进行了调整,对未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和退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每个采暖季也要为每人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 此外,从2008年起,参加本市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退职人员的18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由原单位发放改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5.丧葬费发放范围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按什么标准发放?
我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应发放丧葬费。其标准为2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2010年为例,丧葬费标准为2793元×2个月=5586元。
6.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的,应当发放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1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2010年为例,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793元×1个月=2793元。
7.职工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救济费标准是多少?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如何界定?
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应支付一次性救济费,其标准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8.如何界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下列各项均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工作者;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者;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在认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由职工供养的子女、弟妹等,在年满十六岁以后继续在中学学习的,可列为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
⑵在没有建立全体学生都可以享受助学金制度的职业中学就读的年满十六岁的职工子女,仍可以继续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⑶凡男到女家落户的职工,如果女方无经济收入,其女方父母的生活来源又确属依靠职工本人工资供养时,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但职工本人的父母不应再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