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加班工资是如何计算出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395次

一、基数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基数确定具体原则详见《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

二、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学习园地

加班的日工资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

加班的小时工资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

三、各类工时

加班制度/加班时间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工作日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报酬。周期内与标准工时比较后多出的小时数(扣除法定假已按300%支付报酬的工作时间),按150%支付劳动报酬。——

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劳动报酬。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加班工资是如何计算出的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222203.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