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降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每年公务员考试都是热门话题,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务员工资改革一直是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以及在职公务员比较关心的问题,针对公务员降工资的相关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引起社会各届关注,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带大家看看公务员降工资的问题。
一、公务员降津贴补贴提基本工资
人社部表明,所谓调整工资结构,是指要把公务员工资收入中,过高的津贴补贴降下来,提高基本工资的占比;扩展晋升空间,是指打破现在公务员职务决定级别,级别决定工资的局限,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建立比较机制,是要求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实施配套改革,则是指要将薪酬改革纳入到整个公务员体制改革,甚至是整个收入分配改革当中。上述专家表示,从总体上来看,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了。“限高”主要是限制灰色收入,更确切地说,是限制公务员工资中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提低”主要是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向职务偏低,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倾斜。最终的目的是,缩小公务员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二、副科级可能比科级工资高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一次讲话中说,将探索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简称“职级并行制”)。尹蔚民所说的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里有更明确的表述,就是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记者,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主要是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公务员的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也就是说,即使公务员没有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也就说,一个副科级的公务员可能比科级公务员的工资高,一个副处长的工资同样也可能比处长还高。
三、分类改革部分实行聘任制
除了公务员工资收入改革、制定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等方案,人社部年内全力推进的还有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圳和株洲先后在2006年和2010年开始起步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据悉,目前人社部下属的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对去年起草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做最后修改,其中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深圳的改革经验。到目前为止,深圳三类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占比最大,高达69%,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比居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人数最少。按照深圳的做法,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都实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饭碗”。
较前几年的情况来看,国家要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际只是为了逐步消除地区和部门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最终促成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行政权力彻底脱钩。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