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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507次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的发放是最重要的事情,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允许公司拖欠工资,但是不代表可以不发放工资。那么,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公司拖欠工资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

属于。

二、无故拖欠工资是什么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①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②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三、无故拖欠工资有哪些后果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应该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当我们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也欢迎您到若悠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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