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少给我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发放劳动报酬的。但是有的老板可能会拖欠劳动者工资,这是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是需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么,老板少给我工资怎么办?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如果老板少给我工资的,可以向老板索要
对于该问题,我们首先可以与老板协商,如果能够协商成功那是最好。如果协商不行,我们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老板不发工资属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时,我们要充分谅解。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最后,如果劳动者要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者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者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在在受到劳动仲裁书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如果选择劳动仲裁或诉讼,劳动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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