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在我国所有的劳动付出中,我们都是会得到相应的报酬的,其中比较常见的发放方式就是对于工资的发放了,那么在我国的工资管理体系之中,工资报酬是如何给付的,给付的时候我们应该按照什么样的范围进行支付。以下资料是若悠网小编整理的针对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的相关解答以及关于它的其他相关小知识。
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关于企业如何制定工资范围和工资标准
首先了解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然后列出拟设置的岗位及岗位要求,据此进行调研当地同类企业工资的情况(含奖金五金一险),一般是多少,工资设置时要考虑职务(职业资格),职称,文化程度,工作时间长短等因素.这样详细调研后编写报告,提出本公司工资分配建议方案,提交领导决策.
工资的标准计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的存在不仅仅是每个人的劳动所得,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工资的存在更是用以维持这个家庭基本运行的重要资产之一,所以说,在我们工作之后却没有办理拿到属于自己的报酬的话,我们也应该改积极的维护属于我们自己的权益。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出以上的资料文献,如有其它疑问,若悠网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