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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劳务工身份 劳动仲裁费减半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60次

宝安关爱劳务工“1+8”工作方案全面推行

李贵(化名)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只交20块钱就可以办完原来需花万余元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2005年,李贵进入深圳奇宏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他风平浪静的生活在2006年6月8日被打破,李贵在工作中受伤致残,虽然公司已经为李贵购买了工伤保险,但李贵认为自己受伤过重且已经残疾,要求公司多赔偿一些作为以后的生活保障,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互不相让。此后,李贵在朋友的启发下,希望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拿到赔偿,然而他仔细一算却打了退堂鼓。原来,按照《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他如果按照原来的想法要求得到97.8万元的赔偿,他就必须预付1.1万元的仲裁处理费,如果申请减免费用,自己又达不到减免的标准,那么这1.1万元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今年6月底,与公司相持近一年无果的李贵只好狠下心再次来到宝安区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此时他被工作人员告知,“你的条件符合新规定,仲裁处理费全免了,只需交受理费20元。”工作人员所说的新规定是宝安区劳动局今年6月20日开始在全区施行的“关爱劳务工,减免劳动仲裁费用”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凡劳务工申请仲裁的,预交仲裁处理费减交50%;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未能评定伤残等级的劳务工,以及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评定等级的劳务工预交仲裁处理费减交80%;对拖欠工资超过2个月、已按规定接受政府法律援助并提交相关证明、因工负伤且造成伤残的劳务工均全额免交仲裁处理费。

难题:仲裁费过高吓跑劳务工

宝安区现有各类企业5.16万家,劳务工500多万人,在这一背景下,劳动争议案件多发成为必然。据劳动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90宗,涉及劳务工一万多人,涉及金额1.2亿元。据记者了解,由于法律诉讼时间长、程序复杂,许多劳务工在与资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时,更愿意选择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解决纠纷。“但实际工作中,一些需要帮助的劳务工还是被我们现行的制度难住了。”宝安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办副主任胡兰说,许多前来申请仲裁的劳务工都反映劳动仲裁维权周期过长、收费高、程序繁琐。

实际上,宝安区劳动部门忠实执行了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规定。在劳务工最关心的劳动争议仲裁费用收取上,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减免缓实行办法》,有争议金额的案件,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收取500元案件处理费,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收取总额3%的处理费,5万至10万,10万元以上部分各有具体收费规定。而对于当事人缴纳仲裁处理费用有困难的,规定中列出了受工伤者、低保人员、无收入病残人员、受到法律援助人员等多种可获减免费用处理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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