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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员工工资不给报警管用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3 阅读: 443次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每个月按时发放的工资,因为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物质生活的保障。但是一些不良企业可能会不按时的发放员工的工资,这时候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报警处理,但是拖欠员工工资不给报警管用吗?若悠网小编给您讲讲。

一、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是可以报警的,但多数情况下报警也没什么用。

1、报警没用,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二、不发工资怎么办

1、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四、应对策略:

1.及时发放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2.不要克扣工资

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不要随意“克扣工资”。

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一样,同样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样会面临上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和“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经济上的纠纷报警处理一般是没有用的,警察只会让双方进行调解协商,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追回自己的工资。若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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