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是自离
怎样才算自动离职
法律解答:
不合法。可申请劳动仲裁!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对年休假制度理解有误,认为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
具体案例
我向厂里请假15天。但我没有能按时回到厂里上班,厂里就说是我自动离职了,说我的工资一分都没有了。请问这样做,厂里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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