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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范围是哪里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1 阅读: 383次

在工作的时候劳动者也是有可能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前提是用人单位做了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劳动者手中握有证据可以依法的维护个人利益,那么,劳动者有权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范围是哪里?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劳动者有权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范围是哪里?符合情形可获得。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裁减人员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劳动者重新出现,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但因情况变化确实无法履行的而劳动合同解除的。

1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因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5、因用人单位歇业、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迫离职赔偿金计算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另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均按解除劳动合同当月时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50%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部引发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的规定: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关于劳动者有权享受的经济补偿详细知识,当事人可以通过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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