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办理病退条件
许多人在工作岗位奋斗了好多年,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自己的单位和事业。但可能长年的劳累和奔波已经消耗了本人的健康,致使他无法再继续在工作岗位上任职了,那么提前办理病退也是不得已的事情,下面就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重庆市南岸区办理病退条件的相关内容。
重庆市南岸区办理病退条件是什么?
病退的首要条件是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病退鉴定本着本人自愿申请的原则。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病退鉴定申请工作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鉴定工作和结论由市社保局和市鉴定中心承担。
病退鉴定申请程序
自愿申请病退鉴定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或《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上门服务鉴定申请书》《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患病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癫痫病患者须提供2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病史资料需加盖医院的鲜章和骑缝章。
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具体鉴定时医院所发生的检查费用由病退鉴定人员直接交付检查医院。
四、病退鉴定体检及结论按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2〕267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人在收到《鉴定结论书》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
你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这样的手续,但是只要你是真实的存在这样的问题,企业和社会是不会抹杀你所做的贡献的,是会保证你的合法权利,为您之后的人生提供保障。如果您还需要更多的法律咨询,可以联系若悠网的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