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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车祸致残 雇主是否赔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1 阅读: 549次

案情:

王超是刘力的雇员,在一次运输中发生了车祸后,起诉雇主刘力要求赔偿,审理中经鉴定,王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据此法院判决雇主刘力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本案中原告是在运输工作中出了车祸导致了自身受到了伤害,虽然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中,明确了交通事故是原告的全责,但是原告与被告始终存在雇佣关系。在劳动关系中,雇员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损伤,不管雇主是不是直接造成雇员伤害,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雇员在劳动时受到伤害,可以向雇主要求赔偿。现在农民工和短期工是极其平常的,在雇佣关系期间,雇员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损害,可以依法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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