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执行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为了谋取利益,是可以雇佣劳动者进行劳动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是提出了一些特殊要求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尽到保护的义务的。那么,劳动保护执行什么规定?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制定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适用该条例。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预防、控制、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有关职业中毒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加强对有关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有关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什么是劳动保护: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
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⑵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防防护用品部件:分为(1)头部防护,(2)呼吸防护,(3)眼部防护,(4)听力防护,(5)脚部防护,(6)手部防护,(7)身体防护,(8)防坠落具,(9)护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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