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分得母亲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自己的配偶死亡后,单位会给予死亡赔偿金,以示慰问。有的人就会疑惑,死亡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小王结婚大约5年,其母亲因交通事故身亡,经法院判决,小王得到母亲的死亡赔偿金10万元。之后没多久小王妻子与他感情不种和,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小王得到的死亡赔偿金10万元。问,小王得到的母亲的死亡赔偿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以受害人生命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此时夫妻关系已经终结。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者死亡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延用了这一理论,在第十七中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赔偿……等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行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在第29条中规定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十年计算。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从这两条的规定不难看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权利人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对死者的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
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包含配偶一方因上辈直系亲属死亡而得到的死亡赔偿金,对于离婚案件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的特殊规定,而婚姻法列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包含死亡赔偿金。如前所述,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适合婚姻法中一方因继承与赠与所得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
以上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来分析,其分配给受害人特定的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按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