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新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肇事罪新立案标准是多少
关于交通肇事犯罪的罪行界定和立案标准有以下详细说明:
首先,当交通肇事导致一名人员或多达三人受伤并且程度属于重伤范畴时,如果被告人对此次事故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其次,如果交通肇事导致三名以上人员死亡,且被告人对此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最后,如果交通肇事行为给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带来直接损失,被告人对此事故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但其无力赔偿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如果交通肇事导致一人以上重伤,被告人对此事故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况者,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第一,在饮酒后或使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第二,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第三,明知所驾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仍继续驾驶的;
第四,明知所驾机动车为无牌照或已报废仍继续驾驶的;
第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第六,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怎么写
关于此份交通事故辩护词,我们的主要著眼点将集中在被告人陈某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以及他积极反思和进行自首的态度等多个层面,期望以此为切入点寻求减轻被告人刑罚的可能性。在这次案件中,被告陈某完全有机会选择逃避责任或避重就轻,然而他在意识到自身过错之后,不但没有掩饰隐瞒,反而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了全部事实真相,这充分表现出他愿意承担责任和接受惩罚的诚意。因此,我们建议审判方能给予他适当的从轻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定义如下:如果在事故中导致了1至3名人员的重伤或者死亡人数超过3人,并且当事人需要为整个事件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超过人民币30万元但是又无力进行赔偿,同样是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再者,如果在事故中导致了1名以上人员的重伤,并且当事人需要为整个事件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只要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都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厉的惩罚:酒后驾车、毒品管制期间驾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明知道车辆状况存在问题还依然违规驾驶、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辆、严重超载行驶、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