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驶证行驶证发生事故的责任是谁
一、无驾驶证行驶证发生事故的责任是谁
关于无证驾驶引发事故责任认定问题,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若在事故中被判定为无证驾驶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其责任将由车主及无证驾驶者共同承担;
其次,如果对方车主在事故中存在明显不当行为,且由此导致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害后果,那么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对于损害结果的产生具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无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去认定
关于未取得驾照情况下产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准则如下:
1.若因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引发了交通事故,该方需负有全责;
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自行逃逸,导致现场状况发生变化且证据湮灭,致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事实真相,则逃逸者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而如果当事人故意捣乱、编造现场或毁灭证据,则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因两方甚至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了交通事故时,依据各个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起行为作用及其过错程度轻重,应分别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及均匀责任;
3.各当事人皆非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方,而且事故纯粹源于交通意外事件时,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担责;
但若一方当事人蓄意制造交通事故,则对方无需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驾驶证行驶证发生事故的责任是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