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刮擦事故需不需要报警?
一、发生轻微刮擦事故需不需要报警?
近期发生了一起轻微的车辆刮擦事故,这让我们开始思考,即使只是轻微的碰撞,是否仍然需要报警?无论是在发生两车之间的刮擦碰撞,抑或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中,只要知晓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却并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报警,亦未能对事故进行妥善沟通和协商,进而选择直接驱车离开事故现场,此种做法无疑已经构成了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一旦被判定为肇事逃逸,除非能够明确证明对方同样存在着过错,否则必须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
倘若能提供确切证据证实对方同样存在过失,方才有可能减轻自己所应负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轻微刮擦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发生轻微刮擦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为:报警;保护现场;拍照留证;交警定责;保险公司定损;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则不需要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即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生轻微刮擦事故需不需要报警?”,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