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电摩扣车怎么取回
一、无证驾驶电摩扣车怎么取回
针对无证无牌摩托车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处理事宜,当事人须前往上述部门为车辆进行号牌及行驶证办理等相关手续,同时需按规定提交与之相符的牌照、标志或完成相应手续的补办工作。在您完成上述事项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程序对摩托车进行及时返还。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未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放置经检验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的机动车辆行驶上路者,均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扣留行为,并要求违法责任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完成相应手续的补办工作。对于已按上述方式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按照法律规定立即对其所驾驶的机动车进行返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责任是什么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自行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责任不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的,那赔偿责任由另一方承担,无证驾驶的责任另外进行处罚。无证驾驶与事故并无因果关系,不是定责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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