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少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少赔偿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后怎样要求赔偿
对于伤残赔偿,通常是以伤残鉴定完毕作为索赔真正的开始,因为这个时候,依赖伤残级别确定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方可具体计算出来。
具体而言,伤残鉴定完毕后,赔偿的内容包括:
1.项目计算
除了上述伤残项目内容,赔偿内容还包括一般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
2.损害分担
各个损害项目之和即是事故造成的总损失,这个时候还应当考虑各方对事故的负担问题。如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理赔结束后,对于不足的部分,是应当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比例进行分担的。
3.诉讼索赔
伤残案件适宜采取诉讼的途径,如此,方可完整的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内容。此外,农转城等更高标准主张也只能采取诉讼的途径获得解决。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三、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怎么认定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脑脊髓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部、腹部、等11个部位损伤。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等级的构成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2、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我国法律制度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规定的非常详细,可是,伤残评定是由专业的鉴定组织鉴定的,具体到交通事故中,评定机构应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受害人仅凭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自行推出断出伤残级别。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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