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驾驶时抽烟扣1分,罚款100元;
4、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此前为扣6分)
5、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扣6分、罚款200元;
6、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6分;(此前为3分)
7、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扣12分;(此前为扣6分)
8、驾驶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连续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12分;
9、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在违法记分上一律记12分。
二、交通违章处理的程序
1、本地违章:首先是要准备好处理违章的材料,一般不同的违章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如果处理的是超速,则要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如果处理的是罚单,则要带好罚单和行驶证。接下来车管所会发一张“交通违法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确认书”,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和日期。填写好后交通部门会给一张罚单去交钱,上面会有指定的银行,在相应的银行交好罚金即可。
2、异地违章:到违章地的交管部门处理违章,可以选择本人去,流程和本地是一样的。也可以选择让别人代理处理违章,这就需要把相应的材料等都寄过去,时间要稍微久一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