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理赔材料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理赔材料都有哪些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超过一年。法院会以超过有效期为由,不予受理。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理赔多少谁肇事方与受害方谁说了都不算,取决于当初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及保险金额等。数额方面双方可以一起去保险公司初步计算一下。如果肇事方已与受害方达成了方案,那么建议在以后签订的正式和解协议里,可以加上两条:
1、由肇事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将全部的保险赔偿款项直接支付到受害方的指定账户上。
2、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后,肇事方应全力办理(否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受害方予以全力配合。这样方能最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与其他事故的赔偿都还有一些不同。因为交通事故中,可能当事人对事故都要承担一些责任,那这样的情况下肇事方就不一定需要承担事故全部的损失。若是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也要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话,根据承担事故对应的赔偿比例,自然就不会说要求肇事方对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