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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是否算立案,要不要结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1 阅读: 510次

车祸后当事人或旁观者会及时的报警,交警在来到事故现场之后,会对现场的行为进行探查,然后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在拿到事故认定书之后,那么,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是否算立案,要不要结案?听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是否算立案,要不要结案?不能结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签字了,双方当事人对认定书无异议并已履行赔偿协议的不需要再去交警大队结案。

不要迷信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现行《道交法》已将“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事故认定书”)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是法院的职责,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重点在于通过现场技术勘验以及检查、调查、鉴定等活动,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当事人有无违章或者其他主管过错等。公安局关的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对法院而言,这个认定书具有证据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

因此后受害人或者一些不经常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律师,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一般认为就是损害赔偿的划分比例,因此在要求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中,依次为依据,少算本来应该可以多得的赔偿,这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

什么是事故认定书内?

它是对谁是事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进行划分,记载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姓名、车辆型号和拍照、事故现场的道路和交通环境的书面材料,事故认定书中还有关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利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后10日内出具,如果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出具,如果不能查获的,在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或者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加盖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这种认定并不是必须的,可以不出具认定书。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自己该怎么处理而不太清楚,若悠网上有许多专业人才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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