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不离家能否变更抚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离婚不离家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民法典对离婚不离家能否变更抚养关系没有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离家的,出现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形时,可以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对离婚不离家能否变更抚养关系没有规定。
而夫妻离婚不离婚家,如果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抚养方丧失抚养能力等情形时,可以请求变更抚养关系。